版权与着作权有哪些区别?版权申请* 版权与着作权有五点明显区别: 一:主体不同 从狭义上看,版权是指出版者权,其主体是出版者。在中国,出版业被当作意识形态的重要**长 期为国家专营,由国有的出版机构(出版社或出版公司)具体运作。所以,在我国版权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出版机构,自然人不能成为版权的主体。而着作权的主体是 作品的作者。客观上,只有自然人是作品的一事实作者,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和民事主体;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被视为“法定作者”。 二:客体不同 出版者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。而着作权的客体是作品,着作权法保护的只是作品,而非作品的载体,因为作品载体可以有许多种,而作品本身只能是一个。 三:形成机制不同 版权是一种从属于着作权的派生权利,出版者版权只能由着作权人授予而产生。而着作权是基于文学、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。在我国,作品一经创作产生,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,即自动依法产生着作权。 四:内容不同 以我国为例,出版者对其出版作品享有的版权,包括专有出版权、版本权、出版作品的形式和内容 的修改权、删除权。我国着作权法规定着作权包括着作人身权和着作财产权。人身权包括发表权、署名权.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。财产权包括复制权(出版权、 发行权、复制权、演绎权、翻译权、演绎权)、传播权(表演权、播放权、展示权、朗诵权)等权利。 五:期限不同 在我国,出版者对作者授权出版的作品享有一定时限的专有出版权。时限长短由出版人与着作权人 协商签约产生,并规定合同有效期限不**过10年。着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,其中某些内容具有一身专属性的权利理应受到*的保护。对于着作财产权, 各国都规定了一定的时间界限,我国着作权法规定,公民的作品,其发表权和着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50年,截止于作者去世后*50年的12 月31日止。 小路(广州)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做商标注册、疑难商标、商标转让、各种案件答辩,专利申请,版权登记,无资料着作权撰写,着作权*,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,法律服务等一站式企业服务。